宁德新闻网6月12日电 (李显清 朱健忠)因工程款印发纠纷,脚手架搭架工程被中途外包给其他人,原承包工人要不回工程款便申请将十栋大楼脚手架进行财产保全。近日,福鼎法院受理该起涉福鼎市重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慎用保全措施司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该项目位于福鼎市滨海新区,由被告福鼎市某工程公司承建福鼎市某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并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被告连某、张某。2019年9月4日,分包人连某、张某将上述工程中的脚手架搭拆工程转包给原告黄某。
项目施工过程中,双方由于工程进度款拨付等原因发生纠纷,分包人提出解除合同并安排其他外架班组进场施工,原告则提出拆除脚手架并结清余款,遭拒后,其将上述房地产开发商、施工承包人及分包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脚手架并支付工程款2453838元等诉求,并对十栋楼的脚手架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该项目工期已被延误,工程进度变缓。考虑到疫情期间查封并对价值近千万的涉案工程脚手架的物件进行搬移,势必造成涉案工程全部停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项目的复工复产和最大限度降低双方的损失,案件承办法官及时汇报案情并制定工作预案,对工地的脚手架进行了现场查验,同时清点数量进行保管,采用”活查封“措施保障工程正常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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