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因土地问题大打出手 妯娌一伤一获刑
发布时间:2020-06-2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4353
  宁德新闻网6月28日电 (张海明)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判处陈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18日,陈某某在霞浦县某村因土地问题与妯娌关系的李某发生争吵,继而二人扭打,期间陈某某与李某摔倒在地,陈某某强行用身体将李某压在身下,二人继续扭打。后李某丈夫张某某到场,脚踹陈某某,并将其拉开。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伤情属轻伤二级,陈某某伤情属轻伤二级。
  
  2018年12月4日,公安机关在霞浦县某村抓获陈某某。案发后,陈某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取得李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予从轻处罚;其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取得李某谅解,可酌予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结合考虑本案系因民间纠纷引发及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可对陈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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