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院审结今年首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0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392
  宁德新闻网7月6日电 (卢珊珊)近日,古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2020年首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依法判处黄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据悉,黄某某系一名普通农民,平时以种植银耳为业,在与其妻妹秦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未按时偿还借款被秦某诉至法院。古田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黄某某应偿还秦某借款本金130000元及相应利息。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发现黄某某有银耳暂存于古田县某有限公司尚未出售,遂于2019年11月13日责令该公司待银耳销售后将销售款汇入法院账户。
  
  2020年1月13日,黄某某在明知该院多次督促其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仍私自联系该公司财务叶某某将该银耳销售款转至案外人陈某某名下,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黄某某于同年4月21日被古田县公安局抓获,并于当日将147276.5元借款本息偿还完毕。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结合黄某某的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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