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因征地问题心怀不满 男子追砍他人致伤获刑
发布时间:2020-07-0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390
  宁德新闻网7月6日电 (李余凤)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赔偿陈某乙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240元。
  
  2019年11月19日,陈某驶摩托车经过古田县城西街道某桥头时遇见陈某乙,因征地一事心怀不满,遂从摩托车上取出菜刀追砍陈某乙,陈某乙往城西街道某某村环村路方向逃离,不料却在环村路某厝前摔倒,陈某持刀上前砍陈某乙,后经过旁人持木棍上前劝阻,陈某方才离开。
  
  陈某的伤害行为导致陈某乙左上臂、左小腿、右大腿、右膝、右小腿共五处创口,左大腿皮划伤,左肱骨外髁骨皮质砍痕。经鉴定,陈某乙创口累计长度达31.8㎝,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次日,陈某在古田县城东街道某厝内被抓获。经了解,陈某曽因毁坏陈某乙厝大门等财物,于2019年5月15日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因琐事持械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持械伤人,有违法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陈某的犯罪行为给陈某乙造成的经济损失中的合理诉求,即24240元应予以赔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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