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富二代”诈骗100余万元  落网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0-07-0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30525
  宁德新闻网7月6日电 (蔡婷)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0000元。
  
  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间,陈某为骗取钱财,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还租赁豪车、对外宣称其父亲是“浙江省杭州市房地产公司老板”,以“富二代”的身份骗取多名被害人的信任。
  
  一开始,陈某以朋友父亲生病需要手续费、投资海鲜生意、云南监狱拆迁项目等事由骗了陈某某21万余元。后来,陈某又接连编出需要资金周转、以内部价购买房产需要定金等理由,变着法地让9名被害人掏钱。10次的行骗记录让陈某获得1630355.12元,用于KK直播平台充值消费、豪车租赁及个人日常生活开支等。
  
  福鼎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及自愿认罪认罚情节,遂做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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