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男子醉酒后驾车酿事故 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0-07-0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7457
  宁德新闻网7月9日电 (李余凤)古田一男子醉酒后驾驶套挂牌二轮摩托车与无牌三轮车碰撞,致使两车翻倒,男子受伤昏迷后落网获刑罚。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雷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2019年12月11日17时许,雷某某饮酒后驾驶套挂车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古田县林业局沿六一四路行至松台口路段时,与对向由张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两车翻倒,雷某某受伤昏迷。
  
  后雷某某被送往古田县医院治疗,张某某报警,民警前往古田县医院对雷某某提取血样。经鉴定,雷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2.45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古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雷某某与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雷某某案发时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雷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雷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依法应从重处罚;套挂他人车牌,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同等责任,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无前科劣迹,且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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