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7月13日电 (李余凤)男子因赌博欠下高利贷,铤而走险进入他人家中偷盗黄金首饰及部分现金价值共计7204元。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
据悉,江某某于2020年3月22日16时许秘密进入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路中路某厝内,盗走被害人赵某某放置于厝内的一个黄金手镯、一对黄金耳环、现金460元。后江某某将黄金饰品销赃得款3870元,用于偿还赌博所欠高利贷、日常消费。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黄金手镯价值5395元、黄金耳环价值1349元。另查明,古田县公安局民警从江某某处扣押到现金700元,江某某自愿将该款用于退赃,另通过亲属退赔赃款6504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江某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江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该案系入户盗窃,部分赃款用于偿还赌债,且其有多次盗窃犯罪前科,有吸毒劣迹,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江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接受处罚,已如数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江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古田县公安局扣押的700元及江某某退赔的赃款6504元,均依法返还被害人赵某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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