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未经许可售卖柴油十余吨 构成非法经营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0-07-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2476
  宁德新闻网7月14日电 (陈美花 杨心雨)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均判处陈某端、林某庭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25000元不等;扣押的涉案柴油14.42吨,予以没收;陈某端、林某庭分别退出的违法所得5000元和17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份,陈某端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每吨52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了14.42吨无手续柴油,后以每吨5430元的价格卖给林某庭,陈某端从中获利5000元。
  
  林某庭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又以每吨5530元的价格将该批柴油卖给王某和吴某(均另案处理),林某庭从中获利1750元。王某和吴某分别驾驶两辆改装油罐车准备将柴油运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发后,陈某端和林某庭主动投案并退出违法所得。
  
  霞浦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端、林某庭违反国家对成品油的许可经营管理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买卖国家限制经营的成品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均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端、林某庭具有自首、主动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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