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信用修复,让失信人“造血再生”
发布时间:2020-07-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7485
  宁德新闻网7月14日电 (李琳 周霞)“法官、法官,这是什么情况?我为什么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中?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除吗?我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近日,被执行人钟某火急火燎地来找承办法官。
  
  原来,钟某是一名人民教师,其亲戚因公司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700万元,钟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其亲戚未及时偿还,钟某作为担保人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并被判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生效后银行向福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因钟某平时忙于工作,对其亲戚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贷款偿还情况没有关注,对法院执行工作也不甚了解。今年6月,钟某参与学校的职称考评,因考评条件要求,其才知道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看着满脸焦急的钟某,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说明案件的来龙去脉并且告知法院现在实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是有可能暂时解除其信用惩戒的。
  
  今年6月19日,福安市法院出台《关于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该细则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有提供基础信息材料、配合法院执行、遵守财产滚动申报、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履行计划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可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可暂停信用惩戒。信用修复后,法院对信用修复者实行滚动式审查,严防被执行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恢复信用惩戒。
  
  得知该机制,钟某当即向法院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不仅如实报告名下财产,提出还款计划,并承诺严格遵守限制高消费令,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其名下房地产交由法院处置拍卖以尽快变现偿还债务。
  
  执行法官随即电话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被执行人在疫情期间经营困难,同意被执行人钟某的分期还款计划,并对法院的该项措施表示赞许。
  
  当日,该执行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便对钟某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其信用修复激励评分达标,遂出具决定书,暂时解除信用惩戒。
  
  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一经推出,一批拥有强烈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被按下“激活键”,纷纷获得宝贵机会,得以实现“造血再生”。福安市法院已对76名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促进42人履行还款义务,22人达成还款意向,累计到位金额54.9万元,效果十分显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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