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集中成功调解16起物业管理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8-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5799
  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李齐明)因为与物业存在分歧,16户业主直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因此诉至福鼎法院,最终经法院支持调解,成功“要”回物业费。
  
  陈某等16户业主因对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违建、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心存不满,便选择以不缴纳物业费“抗议”。因双方因协商不成,物业公司遂将16名业主告上法庭,要求这16户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福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了小区业主,得知对方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后,实地走访了该小区,发现确实存在业主们口中所说的“小区公共设施未合理维护”等问题。
  
  “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同时业主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收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法官在对业主们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结合新出台的《民法典》中对物业服务合同等进行释法说理,告知业主们可以选择通过业务委员会合理维权。
  
  最终业主们同意缴纳拖欠的8万余元物业费,物业公司表示将尽快解决户主反映问题,加强小区公共设施维护。
  
  2020年来,福鼎法院共受理此类物业合同纠纷100件,其中调解、撤诉89件,调撤率达89%,极大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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