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盗窃车辆遭警方扣押 偷盗者竟报案称失窃
发布时间:2020-09-1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5308
  宁德新闻网9月15日电 (林宗瑜)日前,屏南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陈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陈某某在屏南县古峰镇街心广场“网鱼网咖”楼下盗走吴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山洋牌蓝色二轮摩托车,后用于个人使用。2020年5月3日,陈某某将该摩托车停放在屏南县古峰镇“祥辉大酒店”附近,吴某某经过该路段时发现被盗车辆并向屏南县公安局报案。
  
  随后,民警出警将被盗车辆扣押至屏南县公安局。当天晚上9时许,陈某某到屏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摩托车丢失,经民警核查,陈某某如实供述盗窃摩托车的事实。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达2640元。案发后,涉案车辆已返还被害人。
  
  屏南县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盗窃数额达26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故对陈某某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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