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法院执结一起校园欺凌引起的侵权纠纷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0-09-1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1076
  宁德新闻网9月16日电 (陈舒宁)近日,宁德市蕉城区法院执结一起因校园欺凌引起的侵权纠纷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阮某、林某系同校同学。在校学习期间,黄某无故遭到阮某、林某殴打,还被其用烟头烫伤,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并住院治疗。报案后,阮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但因其未满十六周岁,公安机关决定不予执行。
  
  此后,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蕉城法院依法判决阮某、林某及其父母赔偿黄某经济损失35495.34元,并责令被告方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可阮某、林某及其父母却逾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黄某遂到蕉城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该院积极联系被执行人阮某、林某父母,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向其释法明理,并对其子女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同时促使其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阮某、林某及其父母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并当面向受害人黄某积极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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