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17日电 (吴丽云)因丈夫晚归,妻子一声询问反遭丈夫毒打,甚至祸及孩子。日前,福鼎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开庭审理前发出人身保护令,防止原告遭受“二次伤害”。
小黎和小盖是一对夫妻。丈夫小盖酗酒成性,酒后有严重家庭暴力行为,曾多次殴打小黎。今年8月某日晚,因小盖外出饮酒迟迟未归,小黎便打电话叮嘱丈夫早点回家。后小盖醉酒回家后对着小黎便是一顿殴打,导致小黎面部、头部多处是伤。
小黎当时抱着孩子想要逃出家门,不料孩子也被丈夫小盖擦伤。当晚,小黎报了警,被送往医院时被诊断为“致命外伤”。事后,小黎诉至福鼎法院要求与小盖离婚,因持续受到小盖威胁,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福鼎法院经审查认为,小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报警回执、报案笔录、医院疾病证明书、伤情照片等证据,充分证实小盖对小黎实施家庭暴力。小黎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在开庭审理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告小盖对原告小黎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告骚扰、跟踪、接触原告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下达后按照规定,承办法官前往被告户籍地、现住地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监督被告,禁止被告再实施家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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