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开荒烧草引火灾 一男子犯失火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0-09-2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3
  宁德新闻网9月21日电 (梁玉玲)“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邓某某失火案件,依法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5日,邓某某在霞浦县柏洋乡某山场事先已开设简易防火路的地块上开荒烧杂草,因风势变化,导致火势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涉案过火地块面积共计180亩,其中有林地81亩,无林地99亩。
  
  3月27日,邓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邓某某亲属与被害人胡某甲、胡某乙、胡某丙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烧毁林木赔偿款共计13000元,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霞浦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邓某某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邓某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霞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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