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以网恋为幌 被告人诈骗18万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20-09-2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2770
  宁德新闻网9月22日电 (刘陵雄)日前,福安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该案被告人邹某枚通过网上搜寻的“美女”照片与被害人聊天,并在网上确定恋爱关系,先后骗取被害人夏某木18余万元。福安法院依法对邹某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间,邹某枚与被害人夏某木通过QQ群相互认识后,用网上搜寻到的“美女”照片作为自己的照片与夏某木进行聊天,并与夏某木在网上确定恋爱关系。
  
  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间,邹某枚谎称需购买保健产品、支付按揭贷款、支付医疗费用等生活开支,先后多次骗取夏某木以微信、支付宝方式转账钱款182577.9元。案发后,邹某枚于2019年8月21日在龙岩市永定区仙师镇被抓获归案,并退出赃款10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福安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邹某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自愿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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