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男子醉驾取保期间再醉驾 获刑5个多月
发布时间:2020-09-2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5
  宁德新闻网9月29日电 (游顺智)男子因醉酒后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谁料取保期间再次醉酒驾驶车辆。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郑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8000元。
  
  据悉,2020年7月12日20时23分许,郑某某酒后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路林业局门口路段时,被古田县公安局当场查获。经鉴定,郑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06.7mg/l00ml,属醉酒驾驶。
  
  同年8月16日20时02分许,郑某某再次酒后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二轮摩托车,途经古田县城西街道六一四路古田饭店门口路段,被古田县公安局当场查获。经鉴定,郑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71.85mg/l00ml,属醉酒驾驶。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郑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具有犯罪前科、劣迹,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均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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