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法院审结该县首例涉疫物资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0-10-0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423
  宁德新闻网10月9日电 (叶陈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成为了稀缺品,有许多不法之徒开始在口罩上动歪脑筋骗取钱财……近日,周宁法院审结该县首例涉疫物资诈骗案,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2月5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王某在“转转”APP二手交易平台看到被害人发布的求购口罩信息后,虚构其系广州某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在没有口罩的情况下,向被害人发送公司营业执照、口罩生产合格证、口罩样品照片等信息,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同月15日,被害人以每个口罩3.85元的价格向王某订购9万个医用口罩,通过上海浦发银行网银转账向王某支付货款34.65万元。王某收到货款后,以口罩被广州机场海关扣押无法发货为由进行推脱。
  
  在被害人的一再催促下,王某称拿不到货,同意退款。其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转账等方式先后退款31.65万元,剩余3万元一直未予退还。在被害人报警后,王某家属于4月4日将3万元返还给被害人。
  
  周宁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系医疗器械公司业务员的身份,骗取他人口罩订单款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口罩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王某诈骗34.65万元,在案发前已被追回31.65万元,该31.65万元虽未认定为诈骗金额,但应当作为从重情节对其予以从重处罚。
  
  综上,结合王某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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