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13日电 (李秋韵)日前,柘荣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与柘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是今年以来柘荣法院首例行政调解案件进入司法确认程序,是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行政调解案例中的具体实践。
2020年9月9日,林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刮撞横过车行道的行人叶某,造成叶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叶某家属主张,因本起事故造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道主义补偿金等损失共计36万元,叶某在支付8万元后,剩余款项迟迟未付。
交通警察大队对该案进行受理后,邀请柘荣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薛为民法官提前介入调解。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协议,同意支付所有损失共计32万元,除已支付的8万元,剩余24万元分三期进行偿还,申请人于调解当日支付了第一期赔偿款9万元,该案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完成司法确认,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为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柘荣法院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互动机制,规范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根据当事人的主张,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与冲突。坚持情、理、法并用,多做思想疏导工作,使双方互谅互让,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使调解体现人性化的要求。
此外,有效缩短了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距离,实质化加强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探寻当事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实际化解,推进矛盾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从诉源上减少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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