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3日电 (游绍平 杨峰)夫妻俩一前一后,不到一个月时间,都因为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120mg/100ml。日前,福鼎法院审结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两夫妻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一个月十日不等,并分别判处缓刑。
2020年7月19日晚,谢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设卡检查的公安民警拦截查获。经鉴定,案发时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3.75mg/100ml。
而就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谢某的妻子温某同样驾驶二轮摩托车,被设卡检查的公安民警拦截查获。经鉴定,案发时温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65mg/100ml。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温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综合二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福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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