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级会计证书能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吗?宁德市人社局为您解答
发布时间:2020-11-03  文章来源: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点击:3226
  宁德新闻网11月3日电 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以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证书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含1日)之后(以发证日期为准)。
  
  申领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条件放宽为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
  
  (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到的。
  
  (三)以上取得的证书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8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2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600元。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中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200元;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600元;取得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600元。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二级对应初级、一级对应中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么申领?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银行卡原件。
  
  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宁德市本级: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0593-2968638
  
  蕉城区: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8号华兴楼3楼0593-2822730或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3号窗口0593-2869237
  
  福安市: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6窗口0593-2132321
  
  福鼎市:福鼎市龙山南路1号二楼失业保险窗口0593-2202830
  
  霞浦县:霞浦县赤岸大道牛濑村43号0593-8637157
  
  古田县:古田县城东街道前山村六一四中路八支二弄13号2层0593-2161680
  
  寿宁县:福建省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北凤巷2号0593-5510597
  
  周宁县: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17窗口0593-5621961
  
  屏南县: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0593-3322339
  
  柘荣县:柘荣县双城镇屿前路3号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4号窗口0593-835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