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多次结伙盗窃鸡鸭 “家禽大盗”分别获刑
发布时间:2020-11-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7965
  宁德新闻网11月19日电 (张丽丽)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章某某、蔡某某盗窃案,依法判处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继续追缴章某某、蔡某某所盗全番鸭、家鹅等物品折价款共计27360元返还被害人刘某某。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5月间,经事先商议,章某某搭乘蔡某某驾驶的男式两轮摩托车,到霞浦县某村一农户,由章某某入内盗窃,蔡某某在外等候接送,先后实施盗窃4次,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7360元。章某某将窃得的鸡鸭等物销售给陈某某等人,共计得款5000元,蔡某某得款9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章某某、蔡某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章某某有犯罪前科,酌予从重处罚;章某某、蔡某某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均可予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章某某、蔡某某厘定刑罚。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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