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非法猎捕画眉鸟 被告人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20-12-2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39953
  宁德新闻网12月23日电 (钟凌云)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柳某、周某某非法狩猎案件,柳某、周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柳某、周某某从浙江省苍南县驾车来到霞浦县牙城镇,在某地铺设捕鸟网,利用诱捕器非法猎捕画眉鸟16只后出售,共计得款2250元。
  
  同年7月,柳某、周某某再次前往牙城镇猎捕鸟类。在返回浙江途中被霞浦县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查扣鸟类19只及猎捕工具等。经鉴定,公安机关查获的野生动物界为画眉鸟,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查获的电子诱捕器、捕鸟粘网等为禁用工具。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柳某、周某某犯非法狩猎罪罪名成立。柳某、周某某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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