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因债务纠纷起争执 男子持刀伤人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21-01-0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0322
  宁德新闻网1月8日电 (李余凤)男子因债务纠纷与他人发生争执,持刀砍伤他人致轻伤获拘役四个月。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
 
  据悉,2020年2月28日15时许,朱某某与被害人叶某某在古田县城东街道桃溪村俗称“峭壁”路段因债务纠纷发生争执,随后朱某某持柴刀砍伤叶某某,致叶某某左肘部和左前臂两处创口及相应的扩创创口累计长度为22.7㎝。
 
  经鉴定,叶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朱某某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案发后,朱某某已赔偿叶某某经济损失共计60000元,并取得谅解。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某因民间纠纷持械伤害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朱某某持械伤人,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且无前科,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朱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已扣押的作案工具柴刀1把,依法予以没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