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月19日电 (谢梦)“谢谢你们的指导,不然这笔钱我可能拿不回来了……”近日,顶着凛冽的寒风,张某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以感谢蕉城法院和特邀调解员依法高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来,2020年3月,张某承包漳湾港清淤项目,需使用清淤船只设备,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其后,张某向刘某转账3万元作为调船诚意金,可收到款的刘某却未按约调船给张某使用,且拒不退还3万元。经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故将刘某诉至蕉城法院。
特邀调解员黄玉康接收该起纠纷后,多次联系刘某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判断出刘某并无调解意向。本着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调解理念,调解员黄玉康在对接法官的指导下,向张某释法析理,指导其依法提起诉讼。随后,张某重新整理材料,重新提起诉讼。
该案现已审结,刘某对一审判决服判未提起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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