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非法经营黄金期货 银行代理业务员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21-02-2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88486
  宁德新闻网2月24日电 (黄兴重)男子利用银行代理业务员的身份,帮助下属居间商发展客户到该银行进行黄金期货交易,以牟取利益。近日,蕉城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业务案,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史某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史某强作为某银行的代理业务员,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展吴某方(另案处理)成为某银行下属居间商,帮助吴某方等人发展客户到该银行交易平台开户进行黄金期货交易,从中赚取一定比例的交易佣金。
  
  至同年7月,吴某方团队经与史某强对接,通过客户在某银行平台的黄金期货交易获取佣金77.12555万元,史某强获佣金1.4万元。2020年8月27日,史某强被抓获归案,并退出违法所得1.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史某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伙同他人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依法惩处。综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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