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3月11日电 (王雅丽)男子因感情纠纷购买刀具到前女友家讨说法,争执中用水果刀重伤现任。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案,判处卢某喜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2020年8月某日中午,卢某喜因其与叶某的感情纠纷,在杂货店购买了两包杀蟑饵剂和一把水果刀后,前往叶某家中讨要说法。因叶某拒绝开门,卢某喜便意图通过撬锁及拆防盗窗的方式进入,但均未果。
两小时后,卢某喜再次回到叶某家门口敲门,叶某的现男友为解决纠纷将门打开,后与卢某喜发生冲突。期间,卢某喜从口袋拿出两包杀蟑饵剂吓唬叶某,并拒绝离开叶某家。
叶某的现男友见状便将卢某喜拉拽至门外,并踢了其一脚。卢某喜还手与对方厮打,直至叶某将二人劝开并将卢某喜关在门外。卢某喜不肯善罢甘休,继续敲门并发短信威胁屋内二人,在现男友再次开门找卢某喜理论时,被卢某喜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腹部,导致重伤二级。
随后,卢某喜主动报警并携作案工具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喜无视他人身体健康,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