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谎称工程中标需要资金 诈骗他人五十余万获刑
发布时间:2021-03-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34096
  宁德新闻网3月19日电 (林杰)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欧某某诈骗案,依法判处欧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欧某某违法所得533510元,分别返还给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欧某某向被害人王某某、欧某贵谎称通过关系中标工程项目,欺骗王某某、欧某贵合伙投资。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间,欧某某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做关系为由陆续骗取被害人王某某、欧某贵钱款,共计骗取了王某某339710元、欧某贵193800元,并将钱款用于赌博等。之后,欧某某逃离霞浦,躲避王某某、欧某贵。
  
  2019年5月30日,欧某某在福州市长乐市金峰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欧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53351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欧某某有违法劣迹,酌予从重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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