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3月19日电 (林杰)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并追缴黄某的违法所得869866元,分别返还相关参会人员。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间,黄某在家中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2场,吸纳林某、刘某某、简某某、余某某等人参会,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2018年12月,黄某组织的互助会倒会,造成部分参会人员经济损失。
经审计,黄某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2199123元,造成部分参会人员经济损失数额共计869866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黄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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