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为赌球网站核对账目 成为共犯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21-03-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0822
  宁德新闻网3月19日电 (林杰)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陈某开设赌场案,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初至2019年10月间,同案人林某某、吴某某(均另案处理)共同出资成为某赌球网站代理,以竞猜现实足球比赛输赢、比分等为赌博方式,采取线上投注、线下资金结算的“信用盘”模式开设赌场,招揽赌徒陈某某、叶某某等人参与赌博,赌资达数百万元。
  
  陈某在2019年3月间至10月间,在吴某某指使下帮助其每周通过账号登录该网站查看赌徒投注输赢情况后,与林某某聘请的林某甲(另案处理)核对账目并上报吴某某,每月从吴某某处获取报酬3000元,至案发共计获取报酬21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明知他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开设赌场,仍提供帮助,构成开设赌场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予从轻处罚。
  
  综合以上情节,对陈某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具有从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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