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假冒身份虚构档口出租事实 骗取5人16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03-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0205
  宁德新闻网3月19日电 (林杰)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郭某诈骗案,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间,郭某谎称其为某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虚构该公司在霞浦的现场工地及生活区二楼食堂有小吃档口要出租,以索要定金、好处费等为由,先后多次骗取他人款项共计160700元。
  
  其中,骗取阮某某50000元、骗取许某某58200元、骗取李某某40000元,骗取林某某、叶某某共计12500元。后郭某将上述款项用于吃喝玩乐等高额消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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