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审控辩三方“隔空庭审” 敲响“断卡”第一槌
发布时间:2021-03-2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83309
  宁德新闻网3月22日电 (雷凯龄)日前,寿宁县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寿宁法院院长林松涛“隔空”敲响法槌,寿宁检察院检察长林晖“在线”支持公诉,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当庭宣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该案是“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首起涉银行卡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5月,刘某向网友“许哥”表示手头紧、没钱花,“许哥”提议让刘某的银行卡、手机卡出售给他。
  
  商定后,“许哥”转账2000元给刘某购买一部二手手机(用于开通手机银行、绑定银行卡)及去广州的路费,后刘某到广州收取了“许哥”18000元现金,将用自己身份证开通的5张银行卡、1张手机卡以及购买的二手手机邮寄到“许哥”提供的地址。
  
  上述银行卡被违法犯罪分子用于资金结算,同时上述银行卡被用于诈骗,导致袁某、杨某、焦某分别被骗取2000元、92900元、5826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退清赃款,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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