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霞浦县城区发生了一起代驾车辆碰撞行人致死的交通事故,该事故尚为全市首例。
当日1时27分许,驾驶人卢某某驾驶(代驾)一辆小型轿车沿霞浦县城区赤岸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赤岸大道海悦酒店公交站路段时,车辆碰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郜某某,造成郜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初步调查,该事故系驾驶人雨天夜间驾驶车辆未注意观察道路前方交通情况,车辆碰撞机动车道内行走行人发生事故。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代驾是醉驾入刑以来新兴的业态,对预防和减少酒醉驾违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从事代驾的驾驶员应当具备遵章守纪、安全驾驶、职业道德等更高的职业素养。
(交警供图)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记者:吴宁宁
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