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充当毒品交易“中间商” 男子获刑九年罚两万
发布时间:2022-02-2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1671
    宁德新闻网2月24日电 (王雅丽)为赚取高额差价,男子充当“中间商”“低买高卖”毒品。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贩卖毒品案,依法判处李某伟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20年9月至10月间,吸毒人员陈某源(另案处理)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李某伟。期间,陈某源先后三次电话联系李某伟,要求购买毒品海洛因,李某伟则从“上家”购买毒品并通过加价出售给陈某源。期间,李某伟通过“乔装”毒品托运或是请人转带的方式将毒品交给陈某源。后李某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伟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三次贩卖毒品海洛因重量计29.0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结合其有违法劣迹和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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