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制造业企业“以工引工”奖补办法
发布时间:2022-02-26  文章来源:新宁德 点击:664885

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企业在职员工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劳动力,缓解我市制造业企业用工短缺问题,日前该局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宁德市制造业企业“以工引工”奖补办法》。按被引荐员工稳定就业满6个月每人500元、满1年再增加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在职员工引工奖励补贴。

奖补对象和条件为对企业在职员工为我市制造业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劳动力,实现首次来宁就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比对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或养老、工伤保险参保信息),给予企业在职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奖补由企业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宁德市制造业企业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名单》和《宁德市制造业企业“以工引工”奖补申报审核表》,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人社局申请。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通过企业承诺制、大数据比对方式,获取企业员工参保信息,完成初审后,报当地人社局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社局将审核后的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等内容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地财政、人社部门按有关程序拨付奖补资金至企业银行账户。

按照办法,各地要有效甄别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领、套取和重复享受奖补行为。对骗取补贴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办法适用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职员工引进劳动力。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记者 张文奎

编辑: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