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2月28日电 (许剑斌)近日,申请人刘某某收到福安市赛岐镇某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款,刘某某对福安法院快速执结案件表示感谢。这是福安法院从2021年10月以来开展执源冶理,在执行立案前成功化解涉基层群众组织执行案件的又一起案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因村委会欠刘某某土地租金,刘某某向福安法院起诉,经福安法院特邀调解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村委会未依约履行。
2022年1月,福安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人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案情简单,且涉及基层群众组织,适合进行执前督促。福安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指派执行干警做好被申请人福安市赛岐镇某村民委员会负责同志思想工作,告知被列入被执行人后的法律后果,以及作为基层群众组织负责同志理应带头遵守法律和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经释法说理,村委会立即安排人员向申请人支付了执行款。
对一些特定案件开展执前督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利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减少执源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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