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瘾君子买毒又卖毒 被处罚金并获刑
发布时间:2022-02-2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113
    宁德新闻网2月28日电 (余孟临)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陈某贩卖毒品案,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8日晚,陈某在霞浦县某地向“阿某”购买甲基苯丙胺0.3克,支付人民币400元。后在某小巷口,将上述甲基苯丙胺分出0.15克卖给刘某,得款人民币300元。陈某在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上述贩卖毒品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贩卖毒品罪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是累犯,予以从重处罚;陈某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以厘定刑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危害不容小觑,在漫漫人生道路上,一定要走正确理智之路,莫做吸毒者,不做贩毒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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