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福安法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发布时间:2022-03-0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8170
 
    宁德新闻网3月9日电 (谢巧丹)今年3月10日,是第一个“女法官国际日”。3月3日,在宁德中院、宁德市妇联的指导下,福安法院联合福安市妇联,在福安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福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缪碧华,福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江毅,宁德市妇联四级调研员陈慧,宁德中院少年庭副庭长郑新星,福安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郑明莹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实施,福安法院在宁德中院、宁德市妇联的指导下,联合福安市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该站点旨在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近年来,福安法院秉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和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按照“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多个荣誉称号。
 
    此次“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成立,正是福安法院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模式的体现。该指导站创立“一二五八”工作机制(谐音“一起爱我吧”),延伸家事少年审判职能,针对怠于履行、不当履行监管义务以及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者其他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教导,集家庭教育指导、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回访帮教、心理辅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
 
    下一步,福安法院、福安市妇联将以“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成立为契机,持续探索“法庭+家庭+基地”的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打造“法官+妇联执委”的专业队伍,凝聚合力,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不当履行监管义务以及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教导,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着力构建“司法、家庭、社会”协同共育的“防护林”,合力撑起孩子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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