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为牟取高额利润 男子手机店卖高仿名牌货获刑
发布时间:2022-03-1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720
  宁德新闻网3月15日电 (陈可希)一男子为牟取高额利润,在自家手机店里售卖知名品牌的“高仿”货。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依法判处张某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9年8月开始,张某斌在其经营的某手机店内,零星销售高仿的品牌手表、皮具等商品。2020年6月,张某斌在网络上结识微信名为“表神”“中国表王”(身份不明)二人,在明知其二人提供的名牌手表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从该二人处进货,并加价销售给他人。
 
  2021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手机店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带有某些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70块、包袋9个、皮带8条。经鉴定,上述带有注册商标的手表、皮带等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经查,张某斌于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间在该手机店内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182块(涉及14个品牌)、包袋10个(涉及4个品牌)、皮带5条(涉及3个品牌),销售金额为96763元,其从中非法获利30000元。后张某斌被传唤到案并退出款项10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斌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结合其坦白、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和认罪认罚等情节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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