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疫期接力“云”执行 发放案款“不见面”
发布时间:2022-04-0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0375
  宁德新闻网4月6日电 (高腾涛 廖晓康)“请仔细核对个人收款账户信息,确认后请在手机屏幕上签名。”日前,福鼎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在线办理执行案件结案、案款领取手续,成功执毕一起异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18年3月,张某受雇于王某经营的某服饰公司从事服装样衣工作。2019年1月,因无力支付员工工资,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出具结欠18210元工资款的欠条,并承诺在2019年4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王某未兑现承诺被张某诉至福鼎法院,经法院判决,王某应偿还张某工资款18210元。2020年1月,因王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张某遂向福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登记有一辆小汽车且该车辆已被泉州法院实际查封并处置,执行法官遂将本案执行标的作为涉民生案件移交泉州法院参与分配。
 
  该案执行款18120元执行到位后,因申请执行人张某身处泉州疫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到福鼎法院办理案件结案及案款领取手续。执行干警利用“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与张某进行视频连线,通过在线签字、确认的方式,成功为其办理相应手续。目前,该案已顺利执行完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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