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利用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诈骗18万余元 11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2-05-2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844
  宁德新闻网5月26日电 (黄霖)近日,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汪某、胡某、丁某、郭某英、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缓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李某、段某、黄某容、杨某、李某辉、张某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零二十八天不等,并处罚金。
 
  2018年至2019年8月,曹某山、张某元(另案处理)通过“联合国人民军”等微信群发展下线,参考军队组织结构,将参与人员编入战区司令部、集团军司令部、军、师等各个级别的微信群内,委任参与人员虚拟的军队领导职务,通过在各级微信群内发布虚假信息等形式骗取被害人钱款。
 
  2019年3月至4月,汪某、胡某、黄某容、丁某、杨某、郭某英、黄某、段某、李某、李某辉、张某加入“联合国人民军”,分别在其所在微信群内担任“副司令员”“军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等职务,在微信群内发布“国务院有功人员生活补助项目”,谎称只要向其所在的团队交11.5元的报名费,经团队向上级报单后就可以领取包括生活费、建房费等共计260万元补贴款,以此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81969.3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胡某、黄某容、丁某、杨某、郭某英、黄某、段某、李某、李某辉、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依法惩处。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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