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非法贩卖对公账户 男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刑
发布时间:2022-07-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325
  宁德新闻网7月7日电 (王雅丽)男子难抵“高价收购”诱惑,非法出售名下公司的对公账号,殊不知此为诈骗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依法判处李某杰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21年12月,李某杰为谋取经济收入,明知他人收购对公银行账户可能用于实施违法犯罪,仍以400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名下注册的对公银行账户。之后,该对公账户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截至2022年1月,该对公账户流水金额达47045100.51元,其中有1025100元经查证系涉诈骗资金。
 
  2022年1月,李某杰被公安机关抓获。2022年4月,李某杰的家属代为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4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帮助进行资金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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