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法官携手特邀调解员入户调解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发布时间:2022-07-1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8
 
  宁德新闻网7月13日电(吴进阳)日前,福安法院办结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
 
  据悉,原告邱某英现今24周岁,从四岁起患有癫痫病至今未愈,且家庭极其穷苦,自小就被亲生父母送至被告邱某枝家抚养,并且按照父女关系落户到被告户口簿里,后因家庭各种原因,原告和原告父母一直生活在一起,且这期间的生活费用及日常费用由原告亲生父母承担。
 
  现因原告自身患有疾病,且被告现今76周岁,年事已高,又刚动完手术,行动极其不便,无法照料原告,为方便亲生父母对原告的照顾,遂于7月5日向法院起诉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
 
  考虑该案案情比较简单,承办法官王毅芬当日上午立即与被告邱某枝联系,希望促成调解。因被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家住偏远山区,无法亲自到庭进行调解,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王毅芬法官遂于当日下午与特邀调解员林芝共同驱车前往被告邱某枝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合意,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手印。
 
  调解成功后,被告激动地说:“真没想到你们法官会因为我这么小的案件专门跑来偏远的山沟沟里,真的太感谢了。”同时,原告父亲对被告精心养育原告也表示十分的感激,双方握手致意。至此,该起解除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此案的顺利办结是法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成果。下一步福安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用心用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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