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2-07-1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325
  宁德新闻网7月13日电(游锦玲)近日,古田法院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监护人监护失责的情况,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经审理查明,监护人平日与被告人缺乏沟通,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被告人的不良行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法院认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堂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监护职责不可或缺,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其提供生活、教育、健康成长的条件,并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据此,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任被告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尽到监护义务,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品行和习惯,守好底线,远离红线,成长为有责任、有担当的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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