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夜晚醉驾追尾连撞两车 男子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2-07-1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428
  宁德新闻网7月13日电(张萱)日前,屏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陈某某某危险驾驶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某某拘役一个月二十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2022年1月14日23时许,陈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屏南县古峰镇际头路口路段时,与同方向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相撞,并致其向前推移撞上郑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造成上述三部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陈某某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在现场等候处理,经鉴定,其血样中检出乙醇,乙醇含量为119.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屏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陈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从重处罚;其在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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