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不合大打出手 宁德一男子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22-09-2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474
  宁德新闻网9月20日电 (黄兴重)只因对方看了自己一眼,宁德一男子酒后便一时冲动挥起啤酒瓶打向对方,结果让自己“损失惨重”。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寻衅滋事罪案件,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0年12月1日晚,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某大排档店内,钟某酒后因不满王某看其一眼,竟手持空啤酒瓶追出店外将王某砸伤。王某某上前劝架,亦被钟某持空啤酒瓶砸伤头部。随后钟某继续追打王某,对王某拳打脚踢,致王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王某体表多处挫伤及挫裂伤,左侧鼻骨骨折,伤情属轻微伤;王某某左侧枕顶部见头皮肿胀,伤情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无事生非,随意持械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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