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房产交易垫资起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9-2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429
  宁德新闻网9月22日电 (叶雨香 林红)“多亏了法官为我们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决了大麻烦!”近日,蕉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产交易垫付资金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当场履行了义务,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为出售自有房屋,谢某某委托某房产中介所协助卖房。因谢某某的房屋在之前已办理了抵押贷款,故需办理解押手续。因缺少解押资金,经房产中介所居中介绍,张某某借款748973元给谢某某用于垫资解押,并约定接收贷款的银行卡及密码直接由垫资方张某某保管。
 
  此后,房产中介所从资金监管账户转出购房款18万元给谢某某用于偿还张某某借款,在70万元银行贷款发放到账,张某某又自行从谢某某的银行卡中转出591442元。但按照约定,谢某某借款748973元,月利率1.3%,借款时间23日,借款利息为7464元,扣除已偿还的18万元,谢某某只需再偿还576437元,而张某某却自行转出591442元,多转出的钱已构成不当得利。谢某某多次向张某某及房产中介所讨要,但均未返还,故起诉到蕉城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15004元。
 
  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到双方有调解意愿,且金额差距不大,但双方因在纠纷发生后多有摩擦,当事人相互不信任且对调解抱有顾虑。经法官多次组织“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当场返还谢某某不当得利款14000元,谢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一起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法官提醒,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售房子一方多因房屋需要解押缺少大笔资金而转向第三方垫资机构寻求资金支持,但在选择垫资机构的过程中需审慎选择正规的垫资机构和正当的交易方式,防范交易风险,以防再次出现此类纠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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