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1年福建审理各类金融案件38.91万件
发布时间:2022-11-29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544

  中新网福州11月28日电 (郑江洛)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2021年福建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19-2021年福建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以及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建平披露,2020年至2021年,福建法院发挥金融司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金融案件38.91万件,审结37.98万件,结案标的额达15517.09亿元,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近年来,福建法院着力强化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苏建平说,福建高院以司法主导助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支持省银保监局在全国率先成立覆盖省市两级的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2020年至2021年共成功化解金融纠纷32439件,涉及金额12.99亿元。

  在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普惠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打造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特色解纷模式,调解成功率达61.96%。

  在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方面,苏建平指出,2019年至2021年,福建法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制定破产审判规范指引,设置专门破产审判机构,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共受理各类破产、强制清算案件3581件,审结3271件。

  2020年9月,福建省法院出台《关于执行转破产直通的若干规定(试行)》,打造执破一体的办案团队,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壁垒,促进了司法资源集约高效和企业破产成本有效降低。该机制试行以来,福建省法院共移送“执破直通”案件3152件,占全国同期移送审查“执转破”案件总数的43.4%,位居全国首位;通过“执破直通”机制移送审查,立案受理破产案件780件,推动化解执行积案7470件,债务标的额180多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