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1日电 (郑树泉)“感谢法院,没想到我这个案件都过了16年了还能拿到执行款”。近日,在周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当事人夏某为周宁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锦旗,用锦旗上的“履职尽责护法威,耐心追欠维民权”两行字,表达他对法院16年来履职尽责、坚持不懈追讨执行案款的感谢之情。
申请人夏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005年2月,被李某、林某、张某(另案处理)、周某(另案处理)共同殴打造成五级伤残。2006年5月,经周宁法院一审,宁德中院二审,宁德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李某、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对夏某的经济损失余额15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随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名被执行人均在监狱服刑。经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在与申请人沟通之后,申请人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多年来,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控。
2022年,周宁法院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行动,执行法官在评查该案时,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限制高消费外,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已经刑满释放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李某、林某,责令其如实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告知其二人有财产拒不履行的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
在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李某、林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还款,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将未履行的15万余元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该起长达16年的执行旧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周宁法院不断强化终本案件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终本案件的管理,定期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全面梳理案件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状况,对于具备执行条件的,立即恢复执行,确保终本案件“不沉睡、焕新机”,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2年至今,周宁法院恢复执行案件128件,执行完毕128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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