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男子酒后为泄愤打砸他人车辆获刑
发布时间:2023-03-0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9819
  宁德新闻网3月1日电 (游绍平 周颖)日前,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判处敖某奈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2年10月,敖某奈在家中饮酒后,出门看见一轿车停放在此,为发泄情绪,无故持木棍将该轿车前、后挡风玻璃、左侧车身等部位砸坏。经认定,小轿车直接损失为507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敖某奈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敖某奈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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