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一起涉民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3-03-1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6659
  宁德新闻网3月16日电(廖晓康)“谢谢法官,经过你的调解,对方已经履行和解协议,我司马上撤案。”“谢谢小兄弟,没有法院的解惑,我真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事。”……近日,福鼎法院通过线上调解,在诉前促成一起涉民企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并履行。
 
  2018年4月,张某前往浙江通过信用卡分期借款方式,以车为抵押物、朋友陈某为保证人,向杭州某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汽销公司”)购买二手车,同时汽销公司为张某信用卡分期借款行为提供担保。2019年9月,张某突遇事故受伤,一时丧失工作能力,无力按期偿还信用卡。汽销公司遂于该月起,为张某代偿信用卡借款。
 
  2022年12月底,汽销公司以二手车购买人张某及其保证人陈某为被告,向福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共计10613.94元,并要求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福鼎法院接收立案材料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将案件分配给法官助理廖晓康进行诉前调解。
 
  “我司愿意接受调解,但张某电话联系不上、陈某不愿主动代偿……”汽销公司道明难处。
 
  “我愿意还买车的钱,但汽销公司没与我沟通就把车拖走,我实在气不过。”张某向案件承办人抱怨道。
 
  经过多方联系,法官助理进一步了解案情,找到了双方的“心结”所在。原来,张某系网约车司机,汽销公司在为张某代偿借款后,依据双方购车协议将车辆拖走,导致张某一时丢掉了工作,没了收入来源。后法官助理组织原告代理律师、张某多次沟通,对和解协议进行反复磋商,最终原告同意免除大部分违约金,被告也提出履行方案。
 
  2023年2月20日,在福鼎法院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原告撤回诉讼申请,该纠纷顺利得到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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